发布时间:2018-12-24 11:47作者:李猛 马瑞龙来源:旬阳县人大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组织法、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旬阳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陕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制定出台《旬阳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对政府部门和乡镇人大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监督,严把“三关”,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审查,严把质量关。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权限和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行使职责,同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拓宽了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渠道和范围,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实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截止目前,未发现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形。
动态管理,严把责任关。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纳入依法治理年度考核,对部门实行责任制管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评估和清理制度,根据规范性文件施行的实际效果和法规政策的修改完善情况以修改重新发布、予以废止等方式适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对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提出的有关询问,能够及时回应,或积极说明情况、或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
强化学习,严把监督关。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同时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人大代表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升审查的针对性、准确性,强化了审查意见的民意基础,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
一年来,政府法制办对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提出的14件有瑕疵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分析研究,分类处理。其中8件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