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07 17:55作者:陈泽玖来源:石泉县人大 |
12月26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石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暂行办法》,对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和备选、审议和票决、实施和监督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将提交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与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推进县(区)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的意见》(安发〔2018〕14号)“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要求,石泉县推行民生实事项目由代表票决,这在石泉尚属首次。
此前,石泉县政府广泛征集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和12月2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堂会审”,已确定了10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将在2019年1月3日举行的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由全体代表票决。政府年度内办哪些民生实事由全体代表说了算,实现“政府作主”向“民意作主”,“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
“组织代表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确保群众参与其中,能更好地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县人大人代工委主任欧立高认为,这项工作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进基层民主、改善民生和建设“三宜石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