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2 10:54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
近日,岚皋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该县监察委员会1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公开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按照《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别听取了两位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两个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对两位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公开评议。与会委员在充分肯定他们履职以来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针对他们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本次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调研、评议和整改等四个阶段。为搞好本次评议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两个评议调研组,组长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按照评议工作方案,两个调研组分别深入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听取被评议对象工作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调查问卷等环节,全面准确了解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最终形成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公开评议,做到了履职好不好,委员说了算。
此举有效加强了对任后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人大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促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