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31 17:54作者:来源:旬阳县人大 |
按:5月16日至17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在我市召开。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现将全省4个设区市和5个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大会交流发言材料陆续刊发,供学习借鉴。
近几年来,旬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四同一建设”的整体部署,积极创新实践,走出一条促进镇人大主席团规范运行、组织代表开展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整体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充分发挥了乡镇人大职能。
一、依法定位,明确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系列文件精神,针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积极探索新时代乡镇人大依法履职的新方法、新机制,形成了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组织代表开展日常履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这种“三位一体”的工作构架,涵盖了乡、村、群众三个层面,突出了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三个主体,立足基层基础,囊括了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主要职责,拓展了工作空间,任务具体,系统性强,又便于操作指导。这一工作思路提出后,受到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县委将其列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抓手进行安排部署;市人大在我县召开现场会,予以总结推广。2017年6月,旬阳人大参加了全国人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并作交流发言;《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旬阳样板”》在《中国人大》刊载。通过多年的持续推动,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和成效有了明显提高。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落实
在充分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旬阳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形成了全县统一的工作运行模式。在具体工作中,提出了“五化”建设目标,即:乡镇人大干部专职化、“两室”(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标准化、主席团履职规范化、代表履职常态化、村民自治实效化。
一是统一规范,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增加人代会会议次数,规定并落实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针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条件差,履职不到位、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依法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28项具体职权,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各乡镇人大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主席团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按照有牌子、有印章、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有办公设施、有形象岗、有制度、有图书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专用经费等“十有”标准,规范建设全县21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工作基础逐步夯实。实行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季会制”,围绕区域发展、民生、法治等重点领域,科学选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三查(察)一询一评”等形式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三会、五步”主席团履职模式。“三会”即:主席团通过主席办公会、沟通协调会、向党委汇报会确定主席团会议议题;“五步”即:主席团通过深入开展三查(察)、充分审议、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测评等五个步骤规范主席团议事程序,保证决定事项落实。主席团工作达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
二是多轮驱动,促进代表日常履职。将全县1396名各级人大代表就地编为145个代表小组,按照有牌子、有专用房、有办公设施、有代表“形象岗”、有代表信箱、有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有学习资料和日常工作记录、有档案、有活动经费的“十有”标准建设代表小组工作室,形成了全县统一的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在县人大机关设置了“人大代表工作室”,为省市人大代表日常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述职评议等制度。规定并落实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活动,汇集民意,开展“三查(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每位代表每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60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通过代表“形象岗”公示代表履职承诺,年终开展述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代表履职实现常态化。开展“五好代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好、依法履职好、为民办事好、示范带头好)为主题的代表全员创优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多轮驱动,有效破解了闭会期间“代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能力难提升、作用难发挥”的问题。
三是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把依法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基础工程,通过深入调研和专题审议,形成了抓住“民主选举、村民议事和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村务公开、村规民约施行”四个关键环节,促进村民民主议事和村民民主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落实为重点,全面修订实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一章一约”的系统工作思路。提请县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县人大制定了《旬阳县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全县305个村(社区)全面规范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现了村村都有自治“小宪法”、自我管理有“公约”的制度体系,夯实了村民自治工作基础。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有效实施。通过多年的持续推进,全县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逐步规范,以推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落实为重点的村级民主管理机制不断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监督中的作用得到落实。
三、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
依据新修改的“三法”精神和省《条例》,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对2012年制定出台的《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修订完善;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推进县乡人大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四同一建设”工作部署,与“三位一体”、“五化”建设有机融合,确保了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不断深化。紧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总目标,围绕产业增收等基层群众的所思所盼,精选议题,使主席团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始终贴近中心、贴近群众、更接“地气”;与党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用促进发展的实效赢得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可,使“三位一体”各项工作焕发出持续的成长性和生命力;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制定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对乡镇人大年度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实行日常信息报送、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有机结合,督促工作落实;以“五好代表”为标准,制定代表履职绩效考评办法,引导激励代表“全员创优”,表彰命名,树立典型;保证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和代表小组工作室建设投入,足额预算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培训经费、代表小组活动经费,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