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3 10:42作者:王传华来源:白河县人大 |
日前,在白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事项,为53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继续任职至任期届满,这标志着白河县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全面建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前期,白河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人民陪审员人选,经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随机抽选等方式,坚持好中选优,注重从医疗卫生、妇联、教育、交通、建筑、环保等行业领域中充实陪审员队伍,并将拟任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审判制度,是实现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物的重要形式,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实现司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