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08:45作者:高鑫来源:平利县人大 |
根据《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和《平利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评议组对平利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开展履职评议工作。
为做好此次视察评议工作,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在县电视台和县人大网站进行了同步公告,同时向各镇及有关部门印发了调查问卷,广泛征求对履职评议对象的意见建议。在召开的履职评议座谈会上,履职评议对象就近三年来的依法履职、工作开展、思想学习和勤政廉洁等方面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与会人员和视察评议组成员分别对履职评议对象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还组织开展了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进行了个别谈话,深入了解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
本次履职评议工作分为四个视察评议组,共对五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履职评议,旨在进一步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有效地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