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9 15:48作者:王家贵来源:宁陕县人大 |
8月30日,宁陕县人大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宁陕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年—2030年)》进行了专题审议。
会上,在听取了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对《规划》的编制情况、规划编制公司对《规划》的四项约束性指标、四项参考性指标等的说明以及县人大城镇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对《规划》的审查报告后,常委会委员展开了热烈而严肃的审议。肯定了县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是适时和必要的,符合宁陕“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的发展战略,符合我县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中要与其它专项规划和计划紧密衔接,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议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的指标体系和具体实施目标,充分调动全县群众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形成全民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二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发挥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生态产业,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环境结构,以生态文明建设增添民生福祉,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三要严格依法实施。《宁陕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年—2030年)》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县政府不得随意改变规划,要确保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县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听取或调研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规划执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