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4 16:34作者:龚海涛来源:宁陕县人大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按照省市的要求,宁陕县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积极向县委汇报此项工作,代县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9月16日,宁陕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委,组织召开了宁陕县人大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县政府及其政府部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对《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进行了意见征求,与会部门负责人就各自分管的工作,如何在下一年度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好归口管理下的国有资产工作进行了发言,并对报告制度提出了修改意见,财经农工委结合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此项制度,让报告增添了更多的宁陕元素,提高了报告的操作性。
据悉,修改后的《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正在送县政府再次征求意见,9月底意见征求结束后,将送县委审定后以正式文件下发,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20年首次实行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每届县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县政府将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
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确立后,将有助于摸清全县国有资产的底子,把国有资产至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让人大常委会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也将有更多的发言权,今后将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