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1 17:18作者:来源:安康市人大 |
10月30日至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袁子顺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马孝芳、邹俊杰、陈伦宝、郑小东,秘书长吴少华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3年)》,决定批准该项规划;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调整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陈勇指出,《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对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硒资源和促进富硒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及时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提前做好《条例》宣传贯彻的准备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和监督工作,加快组织实施《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23年)》,保持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陈勇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对《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是对安康首部地方性法规的全面体检,对于深入宣传贯彻该《条例》、确保该《条例》有效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高度深化认识,通过全覆盖、多层次和多形式地宣传教育凝聚共识,充分用好《条例》赋予的调控权,夯实各方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条例》更加深入人心、严格贯彻执行。
市政府副市长鲁琦、寇全安,市中级法院代院长贺世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县级领导干部,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