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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大对校(园)长进行社会评价
发布时间:2019-11-06 11:20作者:陈泽玖来源:石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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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至31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2个评价工作组,对石泉中学、县职教中心、江南中学、城关中学、第三中学、城关一小、二小、城关镇中心小学等城区8所中小学校进行集中评价,委托各镇人大主席团对各镇校(园)长进行社会评价。

为助推石泉教育“三五三” 战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全县校(园) 长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实现 “市前茅、 省一流”目标,努力让 “石泉人不把孩子送到外地去上学”,评价工作组按照《石泉县校(园)长社会评价暂行办法》,深入校园,召开评价会议,听取校长履职报告,查阅相关资料,组织辖区内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开展座谈,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场进行总体满意度测评和问卷调查,全面评价各校(园)长象立德树人、履职尽责、 教育管理、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据悉, 2018至2019学年度内任职不满一年的本次暂不评价,本次共有19名校(园)长参与社会评价。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校(园)长社会评价领导小组会议,总体分析评价工作,最终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通过公众媒体及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后全县通报。评价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不称职 3个格次,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县教体局对校(园)长的年度考核评定,并作为校(园) 长年度考核优秀格次评定的前置条件。同时,记入评价对象个人档案, 作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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