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6 20:43作者:罗友萍来源:宁陕县人大 |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宁陕县人大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了学习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12月4日,借宁陕县委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处长田文平来宁陕专题辅导《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之际,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干部参加本次讲座,深入领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及立法宗旨、立法背景、主要内容等。
二是编印资料,学以致用。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大会上的讲话,及省发展改革委(省秦岭办)主任张晓光在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贯会议上的讲话编印成册,发给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各镇人大主席人手一本,要求每一位人大干部职工熟悉条文,掌握要义,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三是大力宣传,提高知晓率。充分利用宪法日,采取发放宣传彩页、有奖问答等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