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5 11:20作者:王传华来源:白河县人大 |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有关会议上强调:“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白河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县人大跟踪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积极努力作为,保证城乡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全社会携手共建最美夕阳红,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维护好,将尊老敬老爱老美德传承好、弘扬好。
执法检查了解工作现状
2018年初,县人大常委会结合人代会上代表分组讨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社会普遍关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自9月3日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万河、万里春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城关镇、中厂镇、双丰镇、西营镇、县法院、县民政局、县医院、白河东站、老干部活动中心、老体协、公交公司和长途客运站、部分敬老院和互助幸福院、社区和村委会等相关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普法宣传情况,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情况,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与老年人和基层干部广泛交流座谈,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力争比较全面地了解该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审议广泛吸纳建议
9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日常了解和执法检查所见所闻踊跃发言、各抒己见。
“执法检查发现,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审批核查不及时、二代身份证办理达不到全覆盖等种种原因,存在部分老年人不能按时领取高龄补贴、特困人员供养金,对已故老人多发养老资金等现象。”
“敬老院员工承担老年人的日常管护工作,没有节假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岗位责任重、工资待遇低、养老无保障,不能安心为老年人服好务。”
“在农村,年轻人住新房,老年人住旧房,老年人的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等转移性收入被其子女或亲属领用,遗弃老人、虐待老人等涉老纠纷案件时有发生。”
审议报告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现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充分展现出责任担当和履职为民的代表情怀。
针对问题对症开出良方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两个报告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争相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梳理汇总形成了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建议县政府应认真研究,对照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办法’的规定,一件一件抓好落实。”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老龄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科学制定敬老院员工薪酬制度和工资晋升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完善敬老院用工手续,给员工缴纳“五险”,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要上门为行动不便、老弱病残的老年人办理二代身份证。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确保高龄补贴进出有序,按月发放,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人。县民政局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敬老院、养老院、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都能规范、有序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工作。五是发挥各方职能,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公检法司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要联合探索研究,制定出台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办法,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处置涉老侵权纠纷或案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案说法、村规民约等方式方法,多角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初次交卷成绩差强人意
经过8个月的整改,2019年7月5日在白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测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参加测评,满意14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7票,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何益新说:“虽然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但我们的工作中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希望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从审议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入手,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切实关心关注老年人的衣食冷暖、赡养扶助、精神慰藉,确保老年人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人大将继续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必要时将启动专题询问。”
跟踪督办务求取得实效
会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不到位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逐个认领、逐条整改、逐件落实。
县人大法工委牵头,组织白河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处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具体办法》,《办法》共22条,明确了公、检、法、司和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衔接配合。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将赡养孝敬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积极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新风尚。法院应快立、快审、快执,加大便民措施的运用,对不自觉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检察院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公安机关对虐待、遗弃和不赡养老人的投诉要及时出警调查取证,并按职责权限妥善处理。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法律宣传,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化解矛盾和纠纷。人民陪审员和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作用,主动参与和配合法律宣传和调解工作。不尽赡养义务,虐待、遗弃老人的赡养人不得评先评优。通过建立不孝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老爱老、敬老孝老,自觉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该《办法》出台以来,公、检、法、司共调解赡养类案件12件,通过普法宣传、批评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在白河县敬老爱老已蔚然成风,全社会都十分关心关注老年人,公安民警上门已为1297位行动不便老年人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县镇村及时互通信息,高龄补贴按月发放,解决了高龄补贴发放不及时问题;县财政对敬老院员工实行工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由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从2020年元月份起县财政统一为敬老院员工购买养老保险,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敬老院购进粮油等物品实行向镇财政报账制度,并强化收支审计,堵住了财务监管漏洞……总之,县人大这次执法检查,特别是后续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有力,成效明显,我相信白河县老年人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夕阳’一定会越来越红!”西营镇中心敬老院院长周远仓激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