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7 13:16作者:邹益山来源:紫阳县人大 |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紫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积极宣传落实《决定》要求,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决定》原文,县人大法制委工作人员对《决定》内容进行专题解读,确保全面领会《决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决定》要求上来。据了解,下一步该县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决定》要求,通过编辑解读材料、制作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传递专业知识,传播正能量,为《决定》的贯彻落实搭建良好的平台。倡导各级人大代表带头认真学习好、广泛宣传好、积极执行好《决定》,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决定》要求,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供法治保障。与此同时,建立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镇、驻村干部包村、机关干部包户“三包”责任制,宣传《决定》内容,引导群众做守法者、参与者,全面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自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紫阳县人大积极宣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立足人大工作实际,推动政府及各有关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乡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