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6 15:07作者:罗友萍来源:宁陕县人大 |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活动室的阵地作用,不断提升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宁陕县人大决定对2019年度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进行验收。
此次验收以《宁陕县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宁人办字〔2019〕90号)的“八有三公开”( 有牌子、有专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有各级人大代表“形象岗”、有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召集人、联络员和活动经费、有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有日常工作记录、有工作档案;人大代表信息上墙公开、活动室工作制度上墙公开、接待选民群众排班上墙公开)为标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镇人大工作分工,成立四个验收调研组分镇交叉进行,各组按照验收准备、现场核实的方法步骤进行,初定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同时,验收结束后,将及时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将适时召开主任会议审定,报县委同意后将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每个合格的活动室2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