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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认识
发布时间:2020-03-27 17:04作者:文毅来源:汉阴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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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提供了根本遵循。所谓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就是指各级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近年来,不少地方对推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创新和有益实践,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谈些的初浅认识。

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提升“三度”

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是也是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有效之举,因此,在思想上要切实提高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在落实十九大精神的认识上要有高度。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使民生实事项目的产生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由政府“唱独角戏”转变为群众共同参与,从而让政府决策由“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实现政府治理、群众参与自治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票决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上要有深度。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票决制最鲜明的特点,从项目的征集、初定,到代表审议、票决,再到项目实施的监督、评估,人大代表自始至终参与其中,做到百姓有所呼,人大有所应,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接地气、得民心。三是在加快推进人大工作探索创新要上有力度。开展票决制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的创新举措,人大代表票决制贯穿了党委决策、群众参与、代表票决、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权力运行设计理念,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推进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快工作创新,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其次,在项目选择上要坚持“三原则”

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应紧密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项目选择要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普惠共享,量力而行、注重绩效”的原则,要突出民生实事的普惠性、可行性、绩效性。对此,要注重坚持以下3个原则:

一要坚持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原则。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主要投入资金以政府公共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社会资本资金、企业投入为主的建设项目,一般不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的范围。二要坚持普惠性原则。适合选定为民生实事项目的,要尽量贴近民生、解决民困需求,能够最大限度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主要以民生类公共事业建设项目为主,重点选择教育、医疗、卫生、扶贫、社保、交通、住建等民生领域的项目。三要坚持目标性原则。所选择的建设项目一般是当年可以完成的;个别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也可以列入,但要提出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的预期目标,使项目可票决、进展可监督、结果可评议、成效可检验。

第三,在工作实践中要注重“三性”

要准确把握民生实事项目的内涵,精准选取好项目,从实际出发,尊重民意,突出民生,普惠共享,注重实效。一是在立项上要注重可行性。在民生实事项目立项上,要按照“群众呼声高、财力有保障、政府可执行、人大可监督”的原则确定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宜精不宜多,以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为主,突出重点,选精选优项目,不搞面面俱到、贪大求全,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筛选群众最急需、最紧迫、最现实的民生项目,不好大喜功,不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集中财力办好事、办实事。二是在程序上要注重严肃性。政府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3个月前启动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向社会广泛征集,同时应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代表票决工作按制度规范操作、有序开展。在实行票决时要依法操作,民生实事项目的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票决结果要在会上宣布,并向社会公开要维护票决权威,一经票决就产生了法定效力,必须不折不扣、严格落实票决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整。三是在监督要注重实效性。在项目实施中每年要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估,督促实施,确保每个项目都“过程可查、结果可评、成效可检”。 政府应当建设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人大应当将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代表通过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对执行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通过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把民生实事真正办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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