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30 10:01作者:人代委来源:平利县人大 |
为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6月15日至17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成立四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首松、田先聪、刘永恒、柯昌富任组长,各委室人员、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先后深入全县11个镇,采取查看代表工作室、听取代表活动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汇报会等方式,重点围绕党委重视支持、政府接受监督、机构设置及运行、依法召开会议、代表活动开展、学习宣传、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各镇人大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成效稳步提升,《条例》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执法检查组还对做好基层人大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各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推进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