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2 14:34作者:刘效廉来源:紫阳县人大 |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具有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作用,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日前,紫阳县人大代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会议就《政务处分法》颁布的意义、概况以及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和阐释,并进行了认真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政务处分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政务处分权、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监察制度,规范政务处分活动,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