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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大出台《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书面述职实施 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15 11:44作者:刘小娟来源:汉阴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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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密切县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联系,增强人大代表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监督的意识,促进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系选区选民,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书面述职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总计11条,主要包括制定本实施办法的依据,书面述职代表的界定、述职报告的内容、述职程序,对书面述职报告的收集处理以及处理结果的运用等内容。

该办法的制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关于“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具体要求,也是落实该县县委《关于推进县镇人大工作规范化绩效化建设的意见》中的关于“更好地组织县镇人大代表每年向原选区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的具体行动。

据悉,制定本实施办法是该县人大常委会落实实践《汉阴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试行办法》的延伸,推行代表“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机制的有机统一,完善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的工作机制,为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推行人大代表日常履职备案制,打破代表“终届制”,对履职不力或述职评议不满意的代表建立劝辞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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