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7 09:10作者:王浩瀚来源:平利县人大 |
11月6日,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
会前,平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中心幼儿园和部分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座谈会上,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就本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作了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对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一要深化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要充分认识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是建设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和全民健康意识的需要,扎实有效的宣传贯彻执行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传染病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二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谋划好“十四五”相关项目,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提高应急救治资金预算,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三要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科学合理规划人员编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做好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公共卫生队伍整体水平。四要全面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要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将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五要着力提高重大疫情的应急救治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卫健局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密切协作,落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急救治场所、设施设备和医疗物资储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