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1 11:00作者:邓发平 王能锋来源:旬阳县人大 |
近日,旬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会第三十次会议结合听取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重点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常委会委员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本次满意度测评,主要包括2019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代表法》《城乡规划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民事诉讼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文物保护法》7部法律实施情况检查报告,以及《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对<旬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等9个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测评按照《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办理督查办法》进行,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如满意度测评得票未过半数的,将发回重新办理,并要求在测评之日起六十日再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会上,“一府一委两院”分别汇报了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发表了意见。经现场测评,8个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测评结果为“满意”,1个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为“基本满意”。会议对有关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给予肯定,也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听取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是实现人大监督工作有效“闭环”、提高监督刚性的具体实践。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强化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