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1 10:37作者:薛强来源:石泉县人大 |
为进一步助推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全县校(园)长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敬业、务实、高效、创新”的一流校(园)长队伍,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市前茅省一流”目标,按照《石泉县校(园)长社会评价暂行办法》规定,12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全县校(园)长社会评价工作。
据悉,接受本次社会评价的对象为全县在现学校任职满一年的校(园)长共27人,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带队,对县直部分学校开展评价工作,其余学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由所在镇人大主席团具体实施。各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两代一委”、家长和教师代表,通过听取履职报告、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校(园)长立德树人、履职尽责、教育管理、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评,并按照量化标准确定评价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后进行通报。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 3个格次,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校(园)长年度考核评定,并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格次评定前置条件,同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