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2 09:15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
2020年,岚皋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动,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做到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有力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有机统一,听取审议了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和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决定批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支出8.6亿元,助力县政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摆脱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全县经济发展第四季度由负转正。听取审议了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了2019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及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安排情况的议案,依法批准我县2019年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4.4亿元,新增政府债券4.4亿元,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县职教中心迁建、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管网改造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确保了全县脱贫摘帽如期实现、民生事业健康发展。
规范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组织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依法选举了常委会主任、2名副主任、监委会主任、4名常委会委员。及时增开1次常委会,依法补选1名市四届人大代表、任命1名副县长。认真落实对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组织对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了履职评议。确认补选产生1名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1名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1名县代表因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经济工作总基调,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了2019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财政资金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了对18个重点建设项目集中视察,提出了14项旨在促进县域经济恢复增长、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监督,力促把有限的财力管好用好、发挥最大的效能。要求县政府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民生项目,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大审计问责力度,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效能最大化。不断加强财政预算监督机制建设,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有望2021年实现财政预算联网监督。通过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县经济社会日趋健康发展,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资金使用效能不断提升、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发展活力不断激化。
持续关注社会民生。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听取审议了生态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产业等13条建议。针对搬迁进城适龄学生陡增、城区教育资源急待优化布局等现状,先后次深入城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和政府相关部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了城区教育资源布局情况的报告,提出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建议,助力城区教育资源优化布局和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着力推动法治建设。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增强法律宣传、强化执法监管、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等建议;听取审议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工作定位,整合行政监察和检察监督资源,努力为检察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等建议。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2件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