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8 10:00作者:陈敬婷来源:宁陕县人大 |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须做好“四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乡镇人大既是权力机关,也是代表机关,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本级政府工作、选举产生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重要职权。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毋庸置疑。一定要深化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不能认为乡镇人大工作可有可无,可多可少,是软任务不是硬指标;不能认为人大主席、副主席是虚职位、二线职务;不能在思想上对乡镇人大工作存在消极情绪,缺失应有的重视。
二是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要到位。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实践中不断研究和学习,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乡镇人大工作是一门学问包含了政治、经济、社会、法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乡镇人大工作的特点是覆盖面广,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都有非常高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加强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不加强学习就打不开工作思路,不加强学习就适应不了人大工作需要。作为一名乡镇人大工作者,要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当成一种自觉、当成一种动力,集中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要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打牢依法办事基础。最根本就是:学好一部根本大法——《宪法》,三部法律——《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三个法规——《乡镇人大工作条例》、《选举实施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深入学习研究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法定程序等业务知识,广泛学习了解新知识、新政策,不断学习提升依法行权履职的能力,努力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是角色发挥要到位。乡镇人大作为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根本任务是加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乡镇人大不仅是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更是工作机关,应始终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按照“到位不越位、解难不为难、支持不代替、过问不干预”的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乡镇政府工作有序开展。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践行者,从某种程度上讲,乡镇人大工作能否有所作为,关键在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应清晰自身职责所在,把主业定位在人大工作上,既要做好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要做好人大的本职工作,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切不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不能“不务主业”,不当“光杆司令”,不可“形同虚设”,应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作风建设要到位。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积极进取有作为,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要用心谋划抓工作,把心思用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聚精会神,用心谋事,确保工作有序、监督有力。要有责任担当,知责、尽责、负责,行使监督权要致力于求实效,要会“看”、会“察”、会“说”、会“读”,使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要有落实效果,努力提高执行能力和落实本领,形成“以绩效论英雄、以实绩定优劣”的良好机制。要通过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