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1 16:48作者:来源:安康市人大 |
为认真落实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座谈会议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围绕2020年度审判质效保先争优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2021年的审判质效目标任务,按照“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法院高水平司法、高效能管理、高素质队伍建设,制定了《安康法院2021年“双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双进”目标、主要措施、任务分解、组织领导、督导考核五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具体目标是:全市两级法院综合审判执行质效评价水平必须稳固在全省前列,力争重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先进水平;市中院审判执行重点评价指标必须进入全省前三名;旬阳县法院、岚皋县法院、宁陕县法院重点评价指标必须进入全省各基层法院排名30,平利县法院、白河县法院、石泉县法院重点评价指标必须进入全省各基层法院排名前40,镇坪县法院、紫阳县法院、汉阴县法院、汉滨区法院重点评价指标必须进入全省各基层法院排名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