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30 09:20作者:崔世芳来源:岚皋县人大 |
8月27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本着“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量力而行,捐献一日工资。
活动开始前,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宣读了《捐款倡议书》,全体干部职工依次将捐款现金投入捐款箱内,29名干部职工共捐赠善款2630元。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的重要论述,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并践行乐善好施的良好道德风尚,积极支持慈善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