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县镇人大 > 岚皋县 > 正文
岚皋县人大出台《深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8 09:55作者:宋仁军来源:岚皋县人大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岚皋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快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县镇人大代表联系的有效工作机制,近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面推广“321”基层治理模式中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县人大常委会的8项服务职能,镇人大主席团4项职责以及代表联络站的8项责任。同时也夯实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一是密切联系选民;二是积极参与“两化”管理服务(积极参与管理网格化、积极参与服务精细化);三是带头参加基层自治平台建设(在遵守村规民约中带头、在发展社会组织中带头、在开展民主协商中带头、在有效运用信息平台上带头)。

该《意见》的制定出台,主要目的是通过明确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村社区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在“321”基层治理模式中的职责,织密织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线,形成县镇人大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反映民意、代表建议落实、代表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