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9 09:54作者:伍昆山来源: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和重要职权,对于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意义重大。报备是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4月19日,汉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首次通报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取得了积极成效。
完善制度确保“有件必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各类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重要指示精神,修订《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从制度上对备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拓展备案范围,首次将监委、法检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确立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分工负责、有错必纠”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工作程序,健全了审查、纠错等工作机制,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提供了法制保证。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要求报备责任单位,及时规范报备,每年1月底前,将制定机关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以备核查。三是建立通报制度,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建立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核查通报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核查通报印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为推动实现“有件必备”提供了制度依据。
指导督促推动“应备尽备”
针对一些单位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分情况及时予以指导督促。
一是按照“统一受理、分工负责”的模式,明确了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具体领导、法工委具体承办、备案审查委员会集体把关、分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一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座谈会,对新修订的《办法》进行培训和宣传,根据常委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对收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程序收文、登记,先行一步进行形式上初步审查把关,然后根据所涉及的事项内容,结合各委室的职责分工,及时分送有关委室进行依职权审查,其中法工委同步进行依职权审查,再报送备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按照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审查程序,并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查意见后,归档备存。目前,该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已有序开展并基本步入规范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国家法制统一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
核查通报实现“有错必纠”
今年以来,依照《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采用将报备责任单位平时报备情况,年终自查情况与法工委网上检查情况相对照的方式,对2021年度各报备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报备数量、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通报,直接指出了如报备文件超出时限,报送材料不完整,电子报备滞后于纸质报备等问题,要求漏报单位及时补报,牢固树立了重抓备案审查工作的鲜明导向,有力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
经过一系列的督促,各报备责任单位的报备意识大幅提高,近年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数逐年大幅递增,先后对其中存在问题的8件文件进行了纠正,切实提升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效果,有效维护法治统一,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