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1 08:34作者:向敏霞来源: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对于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有着重要的意义。4月19日,汉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县人大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继修订《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之后又一大举措。
“有件必备”得到制度上保障。随着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与推进,党中央、全国人大、省市人大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该县人大顺应新时代需要,于2021年修订了《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首次将县监委、县法检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确立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分工负责、有错必纠”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报备范围、工作程序,健全了审查、纠错等工作机制,为推动实现“有件必备”提供了制度依据。
“有备必审”得到进一步落实。该县人大按照“统一受理、分工负责”的模式,明确了组织领导、具体承办、审查把关、层级审签、整理归档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及责任人,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接、必须审。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经4月19日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了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委员会,这对形成主动审查的强大合力,避免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纠而不改等问题,都必将起到关键组织保障。
“审查必严”取得进一步实效。报告指出,一年来,对其中2件存在不适当情形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综合各工委审查提出的书面意见,衔接沟通文件制定机关予以研究处理。对2件文字表述不精准、存在错别字的规范性文件,与拟文机关及时联系予以更正。在严肃内容审查的同时,还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是否及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进行严格把关,通知有关报备机关按规定限期补齐或重新报备。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和汉江水资源保护相关内容的两次地方性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和审查工作。工作中,牢牢把好审查纠错环节,积极做到主动审查全覆盖,专项审查有侧重,依申请审查必反馈,移送审查定及时。通过打好审查组合拳,进一步强化了审查实效,有力地保证了党中央令行禁止,较好地维护了法治统一。
不断开创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进一步落实这一要求,该县人大提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学习,及时掌握上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强化与上级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尽快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与本级政府、监委、法检两院及镇人大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工作运转中环节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规范报备工作,强化审查实效,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不断开创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