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3 16:55作者:宋仁军来源: |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孩子健康成长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为保障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健康快乐成长,近日,岚皋县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的报告。
与会委员在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情况报告后,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先后联合县监察委员会、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印发了《岚皋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岚皋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从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从严打击、司法救助和法制宣传等方面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预防上下足功夫。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深入剖析我县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相关制度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将监督工作前置,在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害案件的发生上下足功夫。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在常态上做实监督。县人民检察院要按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没完没了”地抓下去的要求,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常态化。要常态化监督教育部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主体责任。要常态化督促学校及相关部门科学、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要常态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持续重点关注发案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在措施上精准发力。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在“一号检察建议”及相关制度的落实上以结果为导向加强监督。要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对本院发出的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对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要建立完善“一案一倒查”制度,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四是坚持为民导向,在打击上全面从严。县人民检察院必须坚持依法办案、从严打击。要提前介入,牢牢把握侦查阶段监督工作主动权。要宽严相济,精准提出量刑建议。要延伸监督,依法维护被害人民事权益。要定期组织对检察建议进行质量评查,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制发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纳入检察官履职绩效考核。
会前,该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了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进行了调研,为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更好地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打下了基础,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