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4 15:29作者:罗友萍来源: |
“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6人,基本满意2人,具体得票和满意率如下……”12月9日,在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宁陕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5位主要负责人及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共8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履职评议,并首次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履职视察评议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内原则上接受一次履职视察评议,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研究,今年对8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视察评议。在开展视察评议前,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内容、方法步骤,成立视察履职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评议工作组,分别到履职人员所在单位、下属部门和服务对象单位开展工作。各视察评议组于10月中下旬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履职对象工作情况、开展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走访、查阅相关资料、深入联系部门、下属单位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履职报告人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形成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会议采取听取履职报告+现场提问+投票测评的方式进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指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向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不仅促进了被评议人员的履职担当,也促进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法治思维。要在本届内实现县人大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干部履职评议全覆盖,并及时将评议意见及结果报送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将其作为干部任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新宁陕积极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