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常委会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视察、调研活动;督促“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围绕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与本工委有关的议案质询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具体办理对报送常委会备案、与本工委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常委会交由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督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常委会及办公室制发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公文的起草工作;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常委会机关统筹安排的工作事项。
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