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8 17:16作者:王璐来源: |
为提高工作质效,树立正面导向,激励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热情,县人大机关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县人大机关2023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建立针对性强、可量化操作的综合考评体系,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细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科学性。县人大机关依据县委下达的县人大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人大工作要点及县人大机关委办岗位职责,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绩、重点突出、简便易行的原则从共性指标、特色指标、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四个方面对考核内容进行了全面地细化分解。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权重,在实行百分制的基础上,还分类设置了加减分项,形成差异性量化考核指标,鼓励干部想干事、多干事、干实事。
严格考核方式,确保考核公平性。《办法》中明确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照平时考核、自查赋分、年终考核、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明确专人对委办日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登记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年终各委办对照考核赋分表进行自查赋分,办公室抽调干部成立考核组具体开展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定。为确保公平公正,年终考核还设定民主测评环节,由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各委办分别进行测评。
强化结果运用,彰显考核激励性。《办法》体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导向。年终根据各委办的得分高低情况评定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并将委办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个人考核结果挂钩,委办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所属委办干部可作为优秀推荐,委办考核结果为良好、一般等次的,所属委办干部不得作为优秀推荐。通过科学运用考核结果,进一步激发干部愿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