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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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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
编号 4 领衔代表 李涛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旬阳市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3 类别 B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小区日益增多,物业管理的重要性逐级凸显。小区的物业管理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物管矛盾日益突出,信访投诉不断增加,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物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规范管理机制未形成。

2、物业公司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部分物业公司不作为,非法作为,藐视业主,从没召开过业主大会,也没告知过服务事项,更没有向业主征求过小区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公司的宗旨不是为广大业主服务,而是想方设法从业主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长期存在业不由主的乱象,广大业主怨声载道;对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漠视业主利益,小区环境卫生差;普遍存在私自搭建及改变部分设施用途现象。

3、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及账务不透明问题;

1)私自定价高于国家规定的电费价格。利用物业费和电费捆绑模式,强迫业主接受高额电价;

2)大部分业主都是按揭住房,房产证押在房管局,大多房产证核定的面积都小于合同面积,物业公司按照合同面积收取了物业费;

3)物业公司账务不透明、不公开。物业对收取的物业费使用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从来没有向业主进行过公示,业主只交了钱,至于钱干什么了全然不知。

4、物业管理作风粗暴。物业公司基本都是当地知名企业设立的下属公司,把自己定位为管理公司不是服务公司,长期以来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物业公司服务人员粗鲁粗暴,态度蛮横,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拒不整改,甚至恶语相向,想方设法打压业主诉求,威胁恐吓业主。

二、几点建议

1、加强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管,需要多部门支持、协调、配合;政府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2、将小区居民纳入所属政府领导、社区管理,成立居民小组、设立楼长,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组建各类公益性服务站点,配合社区完成各项政府的政策实施。
    3、请政府主持、社区参与,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改选业主委员会,配合社区搞好小区管理及服务,监督物业公司履职,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

4、取消物业代收电费、水费资格,恢复国家电网直供电,自来水公司供水,实惠业主,方便业主网上交费。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工程,它的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也是城市文明、和谐、稳定的基础,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2〕916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吸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落实。

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实施市、县(市、区)、镇(办)、社区四级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市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镇(办)属地管理,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上下整体联动,多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要求,不定期地开展物业服务行为专项检查。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组织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要求各物业公司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工作,采取记录信用行为的办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二、开展党建引领创红色物业新模式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平安办、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安组发202112号)《关于加强城镇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安组字202190号)精神,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范畴,积极推进业主大会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党支部,统领本小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接受所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今年已在中心城区开展创建党建引领物业企业活动,以社区基层治理为主体,以社区、小区党建联建为载体,打造党建+物业管理的“红色物业”模式。建立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企业三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党建引领,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将小区治理和服务工作延伸到片、到户、到人,有力推动了文明小区建设和长效治理,及时协调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商、共管、共解的管理服务新机制,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新模式。

三、加强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

组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实施自制管理或物业管理的基础,是维护小区良好环境的首要条件。今年,市区住建部门已制定《住宅小区业主代表选举指导规则》,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问题。今后我们将要求各镇办、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积极主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委员会监督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真正实现业主自治自管,保障业主自身利益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我局制定出台《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指导物业企业对标对表开展服务工作。为从源头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同时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出台《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实际出发合理有效化解服务、停车等方面实际矛盾。

五、加快电改、水改进程

(一)关于电改问题。2018年,为加快居民小区供电设施移交改造步伐,让更多合表用电的居民脱离物业管理的中间环节,直接享受国家目录电价,降低群众用电成本,安康市根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实施了安康市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安康市共计合表改造小区263家、91167户电改后的小区基本实现国家电网直供电

(二)关于水改问题。经与安康市水务集团了解,目前,水改工作已由发改、住建、水务部门牵头调研,待政府审议后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复函
类别B

旬阳市人民政府

签发人:旬阳市人民政府
旬政函〔2022〕36号
关于对安康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闭会期间第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旬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安康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闭会期间第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李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25家物业企业,服务范围覆盖41个居民小区,大部分物业企业由承建单位设立,自主开展经营。物业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归口、及时规范”的原则进行管理,管理机制仍在进一步探索中。

(一)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办202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属地镇及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市域实际,制定印发了《旬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考评管理的通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评管理量化打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记入陕西省企业诚信平台,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对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开展检查,力争物业公司规范运营  

(二)创新机制,加强业主自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小区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投票设立楼长,将小区居民纳入社区管理。按照《关于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范畴,积极推进业主大会体系建设,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成立党支部,统领本小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接受所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商、共管、共的管理服务新机制。目前已在丽都家园小区试点,将逐步全市推广。

(三)稳步推进,加快水电改造。1.关于改电问题。2018年,为加快居民小区供电设施移交改造进度,让更多合表用电的居民脱离物业管理的中间环节,直接享受国家目录电价,我市实现了部分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但大部分小区因群众意愿不一致、矛盾突出等原因未能进行改造。2.关于水改问题。目前城市自来水供水仅能满足9层以下直供,9层以上需二次加压供水,需要合标后由第三方进行供水。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督查检查力度,切实纠正物业公司的错误做法和改变不良作风,保障广大业主知情权和切身利益。二是要求、督促各镇、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文件具体规定,指导社区成立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而监督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真正实现业主自治自管,维护业主利益。三是由供水、供电主管部门牵头,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水改和电改问题方案,并及时实施整改项目。

最后,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联系单位:旬阳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1533268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