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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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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编号 6 领衔代表 刘晓霞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7 发布日期 2022-03-26 类别 B
正文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安康市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以汉滨区新城辖区为例,单位家属院203个,无物业小区44个,有物业小区78个,安置点13个。原国有资产腾退时,将部分有房屋出租的小区及家属院交由城投公司接手,所属单位有房租收入的由城投名下的物业公司进行收取,让其收入其房屋出租金用于服务其中居民群众。政策出台时,镇办、社区对情况并不明晰,以至于长达三年时间很多社区一直在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为城投公司名下的物业公司进行保洁服务,其间城投公司名下物业对其管辖小区院落服务根本就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前期经过改造的社区,几个试行选举业委会的自治成果来看,即使政府拿钱出来改造老旧小区,如果后期的管理跟不上的话,小区仍然会出现脏乱差、三堆六乱情况,老百姓也会有甚多的不满意。

建议如下:

1、改造完的小区要建立配套的物业管理。

2、如果城投公司不能接手后期的管理,请给与社区相应的公益性岗位,和一定的经费交由社区管理,不要一句由属地管理,就打包给社区。

3、取消原城投下属物业管理,把原来交有收费的院落、小区交由社区管理。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2〕917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刘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问题

(一)积极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后管理政策

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确保整治效果持久安康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到哪,物业服务管理覆盖到哪”原则,以“改得好、管得住、评价优”为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属地管理、多方联动、居民参与、市场为主”实施分类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小区,让广大市民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今年,为有效解决老旧“三无”小区物业管理缺失问题,市住建局与汉滨区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夯实老旧小区管理责任,明确提出解决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方法措施。

分类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结合改造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模式,逐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一是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于建筑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牵头组织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企业可采取“先期介入、先行接管、先行服务”的办法,也可采取先整治改造、后物业接管的方式。二是实施准物业管理。对建筑规模较小、不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可暂时实行准物业的方式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中心,代行业委会职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聘请环卫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人员,实施准物业管理服务经过一定阶段培育,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转化。三是实施居民自治管理。对单体楼栋的老旧住宅小区,未能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或纳入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的,所在街办可以根据大多数居民意愿,实行居民自治管理。实行居民自治管理的老旧小区,由居民选出自治管理委员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协商收费办法,牵头实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四是实施“大物业”管理。对规模小,无封闭且连片的小区,可由属地街道(镇)、社区负责进行连片打包管理。

二、关于城投物业服务的“三供一业”小区管理问题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小区是指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是国家将国有企业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的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将安康市“三供一业”小区改造及管理职能交给市城投公司。目前看来,城投集团在改造后的管理方面确实存在实际问题,物业矛盾频发。近期,在市创文办的牵头下,组织召开了市区住建局、汉滨区政府、三局基地、安铁分局、城投公司等单位参加的“三供一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已将小区改造存在的问题及改造后的物业服务问题形成意见,提交市长调度会研究。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签发人:张志群
安工信函〔2022〕99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 建 议 的 复 函



刘晓霞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你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在工作中参考、借鉴。现结合我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启动了我市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资产(统称“三供一业”)离移交工作。2017年7月,市剥离办(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接收单位通知》(安国资发〔2017〕49号)明确:安康城投公司为安康中心城区物业资产接收单位。从2019年1月1日起,中、省、市共有16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安康城投公司进行了移交。近年来,随着按统一标准实施的维修改造的完成,家属区的物业服务由业委会市场化选聘后,过渡期间接收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相继从铁路家属区、安川家属区、中石油高井家属区退出,物业服务已实现了社会化、市场化和属地化。

二、关于建议中提到的“房租收入”情况说明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房租收入”,属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时移交单位移交至地方的国有资产,有严格的管理要求,除物业管理用房之外,物业公司并不能随意留取使用。

三、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取消原城投下属物业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精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因此,如果安康城投公司下属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服务方面与业主的期望存在距离,可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与其终止服务合同,选聘更好的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市剥离办的协调作用,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存在问题的解决和协调,同时督促安康城投公司持续改进服务,规范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在新城辖区“三供一业”剥离移交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主动作为,发挥作用,积极推动,让老旧小区的周围环境早日得到整治,使住户的居住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为城市美化做出积极贡献。

再次感谢您对民生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合力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贡献智慧和力量,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美好。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涉及“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市上由安康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剥离办”)承担,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各级国资委,而安康市国资委与安康市工信局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设置,因此,以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名义向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