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大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扶持及加 快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 稳定粮食面积的建议 | ||||||
编号 | 10 | 领衔代表 | 汪德义 | 办理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7 | 发布日期 | 2022-03-27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大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扶持及加 快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稳定粮食面积的建议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自去年以来,中、省、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粮食生产、统筹利用撂荒地、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等工作空前重视,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要求我们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千方百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效益,全力保障粮食供给。目前我市在粮食生产推进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由于粮食种植效益低,开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极少,对主体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市级补贴在2021年之前基本没有,今年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年行动方案》,虽然首次制定了对千亩以上种粮主体每亩奖补100元的奖补政策(千亩为夏秋两季两轮两作粮食种植面积),但现实中由于种粮效益低,经营主体流转土地进行种粮的本身很少,规模能达到千亩的基本没有,达到500亩以上的都极少,多数为100亩之内,少数能达到300亩之内,故此项补贴政策面积规模要求起点过高。二是土地零碎、立地条件差,不适机械耕种的田块较多,特别是丘陵山区,耕地机械化综合利用率极低,农户种植成本高,影响农户或主体流转土地开展粮食适度经营。三是全市水田面积较10年前严重下滑,部分老水田由于长期弃水种旱,田坎及渠道等灌溉设施损坏严重,已无法种植水稻,存在实际水田面积与水稻生产任务不匹配问题,影响水稻种植面积落实。四是对撂荒地治理缺乏市级政策扶持,2021年全市撂荒地虽然开展了治理工作,成效较好,但由于种粮效益本身很低甚至为负效益,流转土地种粮主体收益甚微,有些甚至亏本,如无持续扶持政策,有二次撂荒风险。 二、建议 1、利用涉农整合资金或粮食生产资金对经营主体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长期补贴政策,建议将市委市政府《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三年行动方案》中对开展粮食适度规模千亩以上种粮主体每亩奖补100元的奖补政策做适当调整,主要是将奖补种植规模由1000亩以上调整为500亩为佳(夏秋两轮两作总面积),这样可行性更强,更能提高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补贴标准在财政允许情况下能适当提高,那就更好了。 2、建议对丘陵山区不适合机械化耕种的田块,一方面要向上积极争取宜机化改造项目,改善土地耕作条件,另一方面要大力引进适合我市丘陵山区的中小型机械,积极向上建议提高此类机械补贴标准,提高丘陵山区农机化综合利用率,降低种粮生产成本,提升种粮收益。 3、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向水田大力倾斜,建议市上统一制定政策,对原来种水稻但由于某些原因后来改旱的田块,如其水源条件好,建议在近3年内利用高标农田建设,迅速恢复其渠道等灌溉设施,确保水稻种植面积,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4、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行动,开展中小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持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5、持续加强撂荒地治理提升,建议对流转撂荒地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主体每亩补贴200元,奖补政策持续5年以上,防止耕地二次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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