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兰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劳动仲裁工作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人社部门作为承担劳动争议处理的职能部门,公平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是我们的职责,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我们责无旁贷。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2022年1至7月,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14件,结案614件,其中调解结案419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985.33万元,时效期内结案率100%,调解率69%。近三年来,全市未收到一起关于仲裁机构和仲裁人员工作作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21年12月荣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一)把时效期内高质量结案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有案必立,限时结案,程序合法、裁决公正。简化受理程序,加快办理速度,做到一般案件45日内办结,结案率始终保持100%。今年市本级处理建筑行业争议12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9件,调解结案8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确认劳动关系3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胜诉1件,劳动者撤诉1件,用人单位胜诉案件劳动者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结果与裁决结果一致。
(二)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第一选择。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健全案外、立案前、庭前、当庭和庭后调解的“五位一体”调解体系,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吃透案情,找准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感情结合点、矛盾化解点,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市本级累计发出调解建议书55份,调解成功48件,调解率达87% 。
(三)把减轻劳动者诉累作为工作目标。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对事实清楚、标的额小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案件坚决做到终局裁决,打通小额劳动争议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我市终局裁决率达44%。对权利义务明确、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积极采用先予执行,减轻劳动者诉累。开辟“三期”女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帮助其快速维权,今年6件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在30日内结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等待遇21万元。
二、当年推进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培育行动。在全市工业集中区、用工50人以上企业、行业商协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调解组织接待、咨询、受理程序,依法有序开展调解工作。精心培育一批制度机制全、业务水平高、基础保障好、服务能力优的金牌调解组织,实现“争议不上交、就地能解决”。全市累计建成调解组织456个,聘用调解员1579人,建成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家,培育省级金牌调解员1名。
(二)开展“仲裁员进企业”行动。将仲裁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建立青年仲裁员、骨干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服务,当好政策宣传员,解答企业疑难咨询;当好用工指导员,帮助企业合理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当好意见收集员,收集企业对服务态度、办案质量的反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累计开展送法进企30余次、邀请企业旁听案件审理10余次、发出调解建议书10份。
(三)开展“仲裁服务提升年”行动。在高新区、恒口示范区设立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庭,选聘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退休法官作为兼职仲裁员,就近就地化解劳动争议,打造“半公里”维权圈。大力推动劳动仲裁标准化建设,做到庭审流程标准化、笔录标准化、文书标准化。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实施流动仲裁庭、预约开庭审理制度、在线调解等便民服务举措,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推进仲裁公信力”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我们将积极采纳,采取优化办案方式、规范办案流程、广泛接受监督等方式,不断提升仲裁工作质量,提高仲裁公信力,力争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打造成人社系统一张闪亮名片。
(一)聚焦最高标准,精心精细办理案件。坚持“依法受理、依法调解、依法裁决”原则,通过加快立案、上门送达、压缩审限,加快调解和裁决等高压措施,采取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确保简单争议不过周、一般争议不过月,所有争议不超时。对建筑等行业农民工劳动争议,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原则快速妥善处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聚焦业务培训,做实做优干部管理。制定精细化培训方案,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组织仲裁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日常学与集中学、线上学和线下学,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全员专业素养;定期开展案件讨论活动,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统一裁审标准和法律适用,确保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结果一致;开展优秀裁决书评比活动,形成仲裁员你追我赶氛围,增强仲裁队伍战斗力,为仲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聚焦最严要求,从紧从实加强监督。发挥仲裁委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定期对全市仲裁机构办案程序、案件办理结果、服务质量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强化集体研究决定,弱化仲裁员个人作用,以程序公正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严格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仲裁员回避制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虚假仲裁案。
四、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无不予采纳的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也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积极履职尽责。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