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恒口创建“市辖行政区”的建议 | ||||||
编号 | 54 | 领衔代表 | 郑成吉 | 办理部门 | 市民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7 | 发布日期 | 2022-03-26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支持恒口创建“市辖行政区”的建议
2022年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作出了“启动恒口设立市辖区工作,开展方案制定、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的决策部署,恒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民政部下发《市辖区设置标准》、《市辖区设置审核办法》,迅速成立创建市辖区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对接汇报,组织专人赴旬阳考察学习撤县设市经验,在对新型城镇化、土地利用、城镇体系、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研判衔接的前提下,通过分析论证提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初步意见、启动了市辖区创建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推进顺利。 当前,我省市辖区数量偏少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市属“一市一区”,按照民政部新出台《市辖区设置标准》测算,全国符合分设市辖区的城市29个,符合放宽标准“一市一区”的设区市11个,我省只有安康市符合条件。目前全省仅有安康和商洛为“一市一区”,商洛市洛南县 “撤县设区”已经启动。恒口所在的月河川道,是全市唯一不受限制的重点开发区域,市委、市政府把月河川道作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承载地,先后作出了发展飞地经济、建设新安康门户区等重大决策。以恒口为中心、划入周边区域、设立“市辖区”,能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整合,建立与区域发展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将极大促进全市新的增长极快速崛起。同时,恒口的城市雏形已经形成,“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正在稳步推进,通过“市辖区”的体制设计,能够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能够优化中心城市人口布局,能够打造对外开放的新平台,促进生态优势持续增强,做到“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形成多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构建恒口与新安康门户区、高新区、汉滨区、瀛湖区错位互补、协调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加之,恒口周边的汉滨大河、叶坪、流水、石转等乡镇地处恒口周边,距中心城市交通距离超过50公里,乡镇行政管理效率不高,且行政成本较高。设立恒口“市辖区”,将周边乡镇换入恒口辖区,能有效节约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享受快捷便利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市县区设置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明确的“新分设市辖区的GDP总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成区面积应不低于调整后各市辖区平均水平的80%”的要求,统筹交通、地理、人文等因素,考虑经济、人口、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实际,同时市辖行政区创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且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是将原汉滨区“一区析两区”,此项工作涉及到汉滨区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区级四大班子以及区级22个部门、划转的12个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支持配合,市级、省级层面仍需要“四大班子”常务或常委会议研究审定,22个行业部门指标逐级认定,以恒口示范区自己的力量单打独斗是无法实现。 建议: 1.请求市政府按照“一区分置两区”思路,划拨汉滨区部分乡镇给予恒口示范区,设新汉滨区和恒口区。 2.在市级层面将“创建恒口市辖行政区”纳入“十四五”重大工作事项规划,同时尽快成立“创建恒口市辖行政区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3.确定“市政府统筹、市民政局牵头、区(汉滨、恒口)负责”的创建工作机制,推进恒口示范区市辖区创建工作。 4.请求市政府加强与省民政厅汇报对接,争取省民政厅政策业务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