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建议公开 > 正文
关于支持恒口创建“市辖行政区”的建议
名称 关于支持恒口创建“市辖行政区”的建议
编号 54 领衔代表 郑成吉 办理部门 市民政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7 发布日期 2022-03-26 类别 B
正文

关于支持恒口创建“市辖行政区”的建议

 

2022年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作出了“启动恒口设立市辖区工作,开展方案制定、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的决策部署,恒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民政部下发《市辖区设置标准》、《市辖区设置审核办法》,迅速成立创建市辖区工作机构积极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对接汇报组织专人赴旬阳考察学习撤县设市经验,在对新型城镇化、土地利用、城镇体系、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研判衔接的前提下,通过分析论证提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初步意见、启动了市辖区创建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推进顺利

当前,我省市辖区数量偏少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市属“一市一区”按照民政部新出台《市辖区设置标准》测算,全国符合分设市辖区的城市29个,符合放宽标准“一市一区”的设区市11个,我省只有安康市符合条件。目前全省仅有安康和商洛为“一市一区”,商洛市洛南县 “撤县设区”已经启动。恒口所在的月河川道,是全市唯一不受限制的重点开发区域,市委、市政府把月河川道作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承载地,先后作出了发展飞地经济、建设新安康门户区等重大决策。以恒口为中心、划入周边区域、设立“市辖区”,能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整合,建立与区域发展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将极大促进全市新的增长极快速崛起。同时,恒口的城市雏形已经形成,“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正在稳步推进,通过“市辖区”的体制设计,能够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能够优化中心城市人口布局能够打造对外开放的新平台促进生态优势持续增强,做到“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形成多组团城市空间布局,构建恒口与新安康门户区、高新区、汉滨区、瀛湖区错位互补、协调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加之,恒口周边的汉滨大河、叶坪、流水、石转等乡镇地处恒口周边,距中心城市交通距离超过50公里,乡镇行政管理效率不高且行政成本较高。设立恒口“市辖区”,将周边乡镇换入恒口辖区,有效节约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享受快捷便利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市县区设置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明确的新分设市辖区的GDP总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成区面积应不低于调整后各市辖区平均水平的80%”的要求,统筹交通、地理、人文等因素,考虑经济、人口、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实际同时市辖行政区创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且新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是将原汉滨区“一区析两区”,此项工作涉及到汉滨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区级四大班子以及区级22个部门、划转的12个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支持配合,市级、省级层面仍需要“四大班子”常务或常委会议研究审定,22个行业部门指标逐级认定,以恒口示范区自己的力量单打独斗是无法实现。

建议:

1.请求市政府按照“区分置两区”思路,划拨汉滨区部分乡镇给予恒口示范区,设新汉滨区和恒口区

2.在市级层面将“创建恒口市辖行政区”纳入“十四五”重大工作事项规划,同时尽快成立“创建恒口市辖行政区专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3.确定市政府统筹、民政牵头、区(汉滨、恒口)负责”的创建工作机制推进恒口示范区市辖区创建工作。

4.请求市政府加强与省民政厅汇报对接,争取省民政厅政策业务指导。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2)120 号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复函



郑成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恒口创建“市辖行政区”的建议》(第54号)收悉,现依据2019年发布实施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有关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区划管理的最新要求,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安康市行政区划,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安康市汉滨区区划进行优化调整的决策部署,并写入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分管副市长亲自部署,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调研,加强督促指导,先后多次向省民政厅请示对接沟通,协调争取并督促指导恒口示范区开展恒口设置市辖区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根据国家设置市辖区标准及相关条件,基本完成恒口设置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制定。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和省政府、省民政厅申报工作动态。

区划调整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指标条件要求严格、申报程序繁杂、社会关注度高,特别是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严控撤县建市设区”,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严肃行政区划工作纪律,未经批准,各地不得将具体行政区划调整意向写入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政策文件,不得自行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口号,不得对外公开行政区划工作信息”。针对全国行政区划调整提级管理和严控撤县建市设区的政策趋于收紧的形势、“申报设立县级市的请示应当一件一报,同一级省级人民政府上报的请示在没有办理结果之前,原则上不应当呈报新的请示”的规定和恒口尚不具备设立市辖区条件的实际。下一步,一方面,将根据全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恒口设立市辖区纳入到全市县级区划调整设置总体规划,市政府办统筹抓总,市民政局负责沟通衔接和政策指导,恒口示范区具体负责,汉滨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成立工作专班,抓紧做好申报资料准备等申报前期工作。另一方面,督促恒口示范区严格对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市辖区设置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函》(民电2017201号)要求,进一步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进一步增强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完善城镇体系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区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