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调整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的建议 | ||||||
编号 | 63 | 领衔代表 | 彭浩恒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C |
正文 |
关于调整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安康达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对促进安康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出行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高速路的匝道限速过低,特别是“包茂高速恒口隧道匝道处,在100米左右的距离内限速从每小时100公里到每小时30公里”,“十天高速安康西出口匝道处,限速从每小时100公里直降到每小时40公里”,该处虽系匝道和弯道处,其路况比城区道路相对简单单一,其过低限速完全不合理,这种断崖式的限速,不但影响了人民出行的高速便利,更是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此,特建议: 改变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为6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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