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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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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的建议
名称 关于调整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的建议
编号 63 领衔代表 彭浩恒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C
正文

关于调整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安康达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对促进安康经济发展和方便人民出行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高速路的匝道限速过低,特别是“包茂高速恒口隧道匝道处,在100米左右的距离内限速从每小时100公里到每小时30公里”,“十天高速安康西出口匝道处,限速从每小时100公里直降到每小时40公里”,该处虽系匝道和弯道处,其路况比城区道路相对简单单一,其过低限速完全不合理,这种断崖式的限速,不但影响了人民出行的高速便利,更是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此,特建议:

改变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为60公里/小时。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公安局

签发人:崔锐利
安公函〔2022〕19号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彭浩恒代表:

您提出的《调整安康高速匝道不合理限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速公路匝道限速值设定

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是由高速公路设计部门经过专家论证确定的,论证依据包括道路设计标准、施工标准、车流量等因素。目前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包括匝道限速值标准都是高速设计单位确定,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由高速运营单位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目前安康西匝道限速标志牌为梯级递减标志牌100KM/h80KM/h60KM/h40KM/h”;包茂高速恒口隧道匝道限速标志牌为梯级递减标志牌“50KM/h40KM/h30KM/h”。

二、关于针对匝道限速交警执法问题

为确保群众方便快捷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证道路通行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安康高速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目前仅对全市高速主线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匝道超速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提高高速公路匝道限速标准问题,高速交管部门将积极协调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通过目前道路实际运行情况,提出科学合理建议,提请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道路设计部门、有关专家、社会各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