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增强抗疫防疫能力的建议 | ||||||
编号 | 66 | 领衔代表 | 乔永信 | 办理部门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强政务大厅管理,增强抗疫防疫能力的建议
基层政务大厅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加大了人员聚集和流动性,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存在潜在风险。社保类、户政类、不动产类等高频业务进驻的基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常态集中聚集,人员结构复杂。一旦地区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或发生应急情况下,政务大厅作为高风险场所有必要暂停开放。但何时关、向谁报、关多久、与疾控部门的有序衔接等缺乏明确统一规范;个别政务大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过于简单,流于形式,实操性不强;尽管日常消杀已有了规范标准,但窗口部门防疫物资储备还需科学、专业的指导,窗口服务人员防护措施缺乏硬性、统一要求,而每日到大厅办事群众中,进行各项业务咨询的占较大比重,缺乏相对统一的咨询热线,越到基层,受限于人员、经费、专业性等现实原因实现困难;相对酒店商超、农贸市场、冷链企业等已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防控体系,而政务大厅“点名率”不高、“存在感”不强,每天面对大量办事群众的窗口工作人员疫苗接种优先级不高,大厅一般未进行预防性病毒采样检测。 为此,建议: 1、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基层政务服务大厅暂停开放程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预警和地区风险等级,明确政务暂停开放的批准主体、报批程序、时限要求、工作机制等;各级各地政务服务大厅可结合实际配套制定暂停开放期间解决企业群众紧急办事需求的工作方案。 2、建议将政务大厅纳入党员志愿服务范畴,在厅外入场、厅内疏导存在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下沉社区同等配置,充实志愿队伍进驻大厅,缓解大厅进场、厅内疏导人员不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