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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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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岩石制砂取代河道采砂的建议
名称 关于以岩石制砂取代河道采砂的建议
编号 74 领衔代表 万德星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以岩取代河道采的建议

 

旬阳市地处汉江旬河两岸,优美自然河流山川,营造了美丽的自然生存环境。但近十几年来,汉江旬河大量采砂,环境严重破坏,过度砂导致河床极速下降,致使汉江旬河两岸的部分山体滑坡,公路河堤桥梁等基础设施严重破坏,居民房屋财产也严重受损

因此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放开以岩取代河道采砂,从而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琳
安自然资函〔2022〕392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74号建议的复函



万德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岩石制砂取代河道采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51 号),要求每个县区采石企业控制在 5-7家,经过几年来采石矿山整治,目前全市保留采石矿山64家。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采石类矿山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函〔2020〕34号),因脱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砂石料供应紧缺的,应首先考虑通过扩大现有矿山生产规模来满足,新建矿山年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全力稳定石料市场价格。近两年新立4家采石矿山生产规模均在30万吨每年以上。

我局职能职责负责采石矿山审批监管,河道采砂审批监管在水利部门。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稳经济措施,加强矿山监管,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稳定石料市场价格,加强与水利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制定我市岩石制砂取代河道采砂的政策和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