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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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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配套托育服务的建议
名称 关于社区配套托育服务的建议
编号 91 领衔代表 胡媛媛 办理部门 市卫健委 市民政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C
正文

关于社区配套托育服务建议

 

近年来,随着二孩三孩政策的相继落地,带养问题成了家庭心头病,也是落实倡导二三孩生育政策的阻碍墙。尤其偏靠三四线城市,0-3岁托育照料服务是城市短板部分。

建议:

1、社区携手妇联牵头做好公共托育服务的实际需要的调研及0-3岁托育相关宣传工作,

2、社区大力支持配合做好场地等硬件设施配套相关工作。

3、社区托育服务最关键的是师资,呼吁社区有资质的志愿者,或是丰富经验的工作者参与。不仅解决双职工带养问题,也带动社区老中青部分人员就近就业问题。

4、在资金奖补方面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是一部分,社区及相关部门配合助力也不可或缺。应加大房租、人员工资、社保、水电等,政策保障的力度,政府落实奖励补助,促进社区托育尽快普及。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 黎
安卫函〔2022〕178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胡媛媛代表:

提出的“关于社区配套托育服务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 “关于社区配套托育服务的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0-3岁婴幼儿照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市卫健委领导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落实办理责任。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携手妇联牵头做好公共托育服务的实际需要的调研及0-3岁托育相关宣传工作的建议对普及婴幼儿照护相关知识、扩大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社会知晓度、提高群众的送托意识有重要意义。我委2021年8月5日组成调研组,深入8个县(市、区)开展调研走访,抽取全市29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455名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开展问卷调查,并召集有关部门座谈,了解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情况,查找当前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如出问题,调研工作真实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对于我们下一步推动构建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快补齐民生保障明确了方向。2021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我委开展“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共印制各类宣传品40000余份,通过媒体制作宣传栏目9期。

您建议加大资金奖补支持,我委多次给政府和财政部门建议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取得了很好成效。2021-2022年,宁陕、镇坪、平利、旬阳四个县7个托育服务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665万元。2021年汉滨、高新2个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120万元。对于民营机构,2021-2022年共给予38家民营机构以奖代补资金125万元,有效提升了民营资本参与托育体体系建设的热情。

您提出关于社区大力支持配合做好场地等硬件设施配套相关工作的建议,我市出台的《安康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20〕7号)中指出,要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推进城市建设、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中要综合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的居住小区应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要在2022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成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功能融合发展,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效益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专职、兼职婴幼儿照护指导员,定期为区域内婴幼儿家庭提供入户指导服务。要求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各县区政府负责此项工作。

您所提出的加强社区托育服务师资力量的建议,我委下一步继续鼓励高校和职校增设、扩建婴幼儿服务专业,同时,依托托育机构,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与托育服务有关的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继续推进宁陕县“养育未来”儿童早期教育公益项目,探索对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专职、兼职婴幼儿照护指导员,定期为区域内婴幼儿家庭提供入户指导服务。

您建议加大资金奖补支持,我委也多次给政府和财政部门建议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力度。2021-2022年,宁陕、镇坪、平利、旬阳四个县7个托育服务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665万元。2021年汉滨、高新2个普惠托育机构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120万元。对于民营机构,2021-2022年共给予38家民营机构以奖代补资金125万元,有效提升了民营资本参与托育体体系建设的热情。

经过近3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截止2022年6月30日,全市托育托位数5821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2.3个,托育机构从业人员410人。纳入国家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100家,其中备案通过45家,41家婴幼儿照护机构被命名为陕西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宁陕县实现了儿童早期教育整县全覆盖,镇坪县普惠全覆盖。新华社客户端对宁陕县“养育未来”儿童早期教育公益项目进行了专题报道;镇坪县在全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家庭重点工作会议上,做了“政府引导、公办民营、价格普惠、整体推进”的托育工作经验介绍;旬阳市妇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作为补齐民生短板的举措在陕西电视台的今日点击栏目播出,受到一致的好评。

我市的托育事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和差距。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推广“政府引导、公办民营、价格普惠、整体推进”的镇坪模式,鼓励现有幼儿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挖掘潜力,增设托班,提高收托能力。积极倡导依托社区建立普惠性幼儿托育点。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采用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逐步形成规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格局。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2)113号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胡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配套托育服务的建议》(第91号)收悉。现结合民政部门职能职责,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区服务是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整合利用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物业公共用房等场地设施资源,重点面向社区60岁以上老人及1-3岁幼儿开展“养老托幼”服务进社区试点,支持建设与社区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老、幼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提供等多样化社区养老托幼照护服务,并根据“一老一小”年龄特点和健康要求,规范服务、管理和设施的标准体系。

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契机,积极商卫生健康部门,将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纳入《安康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明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地、设施、人员、服务对象和投入等“硬件”要素和服务项目、活动、载体、机制等“软件”设施要求,规划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