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强全市县级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 | ||||||
编号 | 92 | 领衔代表 | 鲍海燕 | 办理部门 | 市卫健委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加强全市县级院前急救能力建设 的建议
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救治、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级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得到持续增强,网络调度初步形成,但我市各县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滞后,与国家要求的院前急救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大部分县级院前急救依附县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属于县卫健局管理,县医院调度能力有限,存在院前急救时间长、救治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已严重限制了全市院前急救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县级财政投入保障不足,院前急救支出由县医院承担,人员经费、救护车辆运行及设备维修费用无法保障,制约了全市县级院前急救水平提升。 3、各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保障不到位,乡镇急救点数量少,分布不合理,急救工作开展得不够充分,救护车只发挥了转运患者作用,未能体现“救护”能力,造成每次急救车辆都需要从县医院出发再送回县医院,浪费了抢救时间。 4、新冠病毒感染者转运方案(第二版)已将转运职能交于各地急救中心,使原本能力较弱的县级急救能力捉襟见肘,因此加强县级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已迫在眉睫。 为了更好地满足全市基层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改善民生福祉,根据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9个部门下发的《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要建成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省、地市、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1、是加强政府保障力度,市、县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县级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纳入县域建设规划和卫生事业业发展规划,出台县级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2、是整合市、县、镇急救资源,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急救体系建设标准、运行流程等相关政策文件,在各县、镇设立院前急救站,由市县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县根据城乡功能布局、服务人口、急救医疗资源、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急救医疗服务区,明确县医院、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功能定位,促进城乡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平衡,构建高效、快速的市级急救中心一县级急救站一乡镇卫生院急救点三级急救网络。 3、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搭建远程信息平台,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互通,便于县级医院院内医护人员对120院前急救人员提供诊断信息,救治指导,提升患者救治成功率。 4、是加强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卫健部门制定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培养计划,尤其要加大各县区及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技能培训力度,提升院前急救能力,以满足市县群众医疗急救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