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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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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对库区移民农户进行补贴的建议
名称 关于持续对库区移民农户进行补贴的建议
编号 101 领衔代表 许蓓 办理部门 市水利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A
正文

关于持续对库区移民农户进行补贴的建议

 

为解决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国务院制定了统一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006年7月1日给予库区移民年人均600元、连续扶持20年的补助政策。以安康市石泉县为例,石泉县库区移民共涉及2130户、5929人,其中直补资金扶持3309人(每人每年直接拨发600元现金补助),项目扶持2620人(每人每年600元,但不拨发给个人折合成了项目)。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物价上涨,加之当初库区移民年龄已普遍偏大,在汉江生态环境保护限制和疫情的影响下,这部分群众发展产业受限、就业困难。同时由于补助金额一直没有上调,当前已经出现了一些信访苗头。面对库区移民20年的扶持政策即将到期,补助一旦停发,必然会造成信访风险。为有效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维护广大库区移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建议:

持续对库区移民60岁以上的农户进行补助,同时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水平,适当上调补助金额。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水利局

签发人:刘昌兰
安水函〔2022〕69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 建 议 的 复 函



尊敬的许蓓代表: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对库区移民农户进行补贴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依据

安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下简称《意见》)规定执行。《意见》明确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扶持方式直补扶持和项目扶持。直补扶持按每人每年600元,直接发放到移民户,项目扶持以村为单元安排项目,用于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国按照《意见》的规定,实行统一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标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每年按照核定的各省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除此之外,国家再没有出台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二、安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成效

2006年以来,我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和规定,持续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通过直补到人扶持,大力实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村基础设施、生产开发、移民就业创业培训等项目,使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升,移民村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三、今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更加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争取中、省移民管理机构及安康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持续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扶持和项目扶持工作,进一步提高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大局。积极向中、省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反映您提出的建议,争取国家能延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期限,进一步提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