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从医疗人才的招聘、引进项目上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省政府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计划。自2013年实施定向招聘计划以来,我市各基层用人单位已自主招聘医学本科生1945人,这些新增技术力量已全部充实到基层医疗单位。今年省级相关部门向我市下达了240个定向招聘计划,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转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年度的定向招聘工作。目前,该项招聘已完成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已进入考察环节,预计招聘人员9月就能到岗上班。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从2010年起,连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基层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回到生源所在地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19人。2022年的接收安置工作将在7月份毕业季启动。三是自2016年始,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市镇办卫生院招录医学专科生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起,连续3年在全市范围内,为乡镇卫生院招聘600名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护理等专业。这批医学专科生都拥有相应的执业资质,绝大部分为我市生源。这一举措不仅为那些有志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医疗专业人才解除了后顾之忧,也极大充实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在全省也属首创。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已同意将此项招聘从2019年起延长3年,再为全市乡镇卫生院招录600名医学类专科生,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卫生单位技术人员紧缺问题,6年来共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1265人。截止2021年,医学专科生招聘工作已全面完成,今年,我局将联合市卫健委认真做好调研摸底,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做好新一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四是稳妥推进“百名硕博进安康”工程。2015年我局启动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工程,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改进了对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招聘方法,对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随报随批、自主招聘,有效提高了用人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医疗机构可结合自己实际需求,制定引才招才计划,引进“实用型”人才。2015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共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120余人,医疗人才结构有效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2022年,各县(市、区)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五是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为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安康市人社局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向县乡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如对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部分乡镇岗位将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对部分岗位限定本地户籍,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置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确保基层人员招得来、稳得住。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共招聘计划1072人,其中医学类招聘计划93人,目前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工作,预计9月初人员到岗。
从职称晋升方面看,为助力乡村振兴,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保障基层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稳定,我局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安人社办发〔2021〕70号),对乡镇医院招聘引进的医学本科生在取得中级职称后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专业人才招聘、引进等方面工作,我们陆续印发了《关于征集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2022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基层人员招得来、稳得住。在职称晋升方面,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已对全市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和2022年度实践能力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两项工作正在申报阶段。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放宽边远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学历限制,只要具备医学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即可”的建议,2016年,我市已出台了《关于为全市镇办卫生院招录医学专科生的方案》,同时,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乡镇医疗单位学历招聘条件允许专科起点,在以后的招聘中,我们会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基层医疗人才招聘工作。
四、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您提出的“对新招聘招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提出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职称晋升限制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的建议,按照目前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中不得申报的情形有5条: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或依法采取其他措施的,当年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5.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延迟三年申报。
因此,该建议目前暂时无法采纳执行,感谢您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早日采纳执行。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也将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为医疗机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提供便利。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