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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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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编号 114 领衔代表 马静 办理部门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 市人社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在2016年部署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到2030年基本建成健康国家。健康中国建设赋予了卫生健康系统更多重要和神圣的职责。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继续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振兴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但是在十三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保障政策和资金投入仍显不足。

一是基层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由于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就医需求不断增加、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自身发展需要,部分镇卫生院需要扩建,设施设备需要更新,但由于县级财政保障有限,在能力建设方面困难较大。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镇村条件差、待遇低,人才引进数量少、留住人才难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二是基层用药医保限制多。由于之前基层的新农合一直由卫生部门监管,基层用药以基药为主,同时允许基层可以增加基药目录外一定比例药品,而且将增加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如今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整合,而且统一由医保局管理,新版医保用药目录中,规定只有存在明确适应证才能报销,而且更多的中药注射剂被标上了“限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才能使用”的备注。导致镇村药品不能满足患者需求,患者只能到更高一级的医院就诊。

为此建议:

1.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结合乡村振兴发展实施规划,将政府对县级以下卫生事业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投入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核心指标,投入比例要进行量化,同时纳入中央对各级政府的综合考核。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配备配齐医疗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市级以上政府完善医疗技术人才招聘政策,放宽边远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学历限制,只要具备医学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即可;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业务技术突出、群众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对新招聘招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提出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违约赔偿、信用惩戒、职称晋升限制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最大限度保障基层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稳定。

2.健全完善医保用药目录。建议市级医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从制度层面保障基层用药种类。并根据疾病实际需求,放宽基层用药限制条件,更多的赋予基层医务人员用药的选择使用权,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就医。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王龙军
安人社函〔2022〕532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 建 议 的 复 函



马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从医疗人才的招聘、引进项目上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省政府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本科生定向招聘计划自2013年实施定向招聘计划以来,我市各基层用人单位已自主招聘医学本科生1945人,这些新增技术力量已全部充实到基层医疗单位。今年省级相关部门向我市下达了240个定向招聘计划,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转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年度的定向招聘工作。目前,该项招聘已完成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已进入考察环节,预计招聘人员9月就能到岗上班。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从2010年起,连续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基层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回到生源所在地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19人。2022年的接收安置工作将在7月份毕业季启动。三是自2016年始,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市镇办卫生院招录医学专科生的方案》,经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起,连续3年在全市范围内,为乡镇卫生院招聘600名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护理等专业。这批医学专科生都拥有相应的执业资质,绝大部分为我市生源。这一举措不仅为那些有志长期扎根农村基层的医疗专业人才解除了后顾之忧,也极大充实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在全省也属首创。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已同意将此项招聘从2019年起延长3年,再为全市乡镇卫生院招录600名医学类专科生,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卫生单位技术人员紧缺问题6年来共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1265人截止2021年,医学专科生招聘工作已全面完成,今年,我局将联合市卫健委认真做好调研摸底,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做好新一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四是稳妥推进“百名硕博进安康”工程。2015年我局启动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工程,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改进了对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招聘方法,对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随报随批、自主招聘,有效提高了用人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医疗机构可结合自己实际需求,制定引才招才计划,引进“实用型”人才。2015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共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120余人,医疗人才结构有效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2022年,各县(市、区)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五是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安康市人社局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向县乡基层倾斜的政策措施,如对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部分乡镇岗位将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对部分岗位限定本地户籍,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置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确保基层人员招得来、稳得住。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共招聘计划1072人,其中医学类招聘计划93人,目前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工作,预计9月初人员到岗。

从职称晋升方面看,助力乡村振兴,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保障基层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稳定,我局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安人社办发〔202170号),对乡镇医院招聘引进的医学本科生在取得中级职称后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专业人才招聘、引进等方面工作,我们陆续印发了《关于征集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2022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基层人员招得来、稳得住。在职称晋升方面,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已对全市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和2022年度实践能力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两项工作正在申报阶段。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放宽边远乡镇卫生院定向招聘学历限制,只要具备医学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即可的建议,2016年我市已出台了《关于为全市镇办卫生院招录医学专科生的方案》同时,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乡镇医疗单位学历招聘条件允许专科起点,在以后的招聘中,我们会继续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基层医疗人才招聘工作。      

四、不予采纳的建议及情况说明

您提出的“对新招聘招录的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提出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用职称晋升限制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的建议,按照目前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中不得申报的情形有5条: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或依法采取其他措施的,当年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5.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延迟三年申报。

因此,该建议目前暂时无法采纳执行,感谢您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早日采纳执行。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也将在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为医疗机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提供便利。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 黎
关于对人大〔2022〕年第1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说明



市政府督查室:

我委收到你单位分解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2022〕年第114号[大会类])后,6月28日与马静代表本人电话沟通,马静代表明确表示建议主旨请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办理该建议。为此我委6月28日申请将该建议退回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持续关注该建议的办理进度经了解,目前该建议已由上述单位办理回复完毕,马静代表对该建议回复表示满意,也对我委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

特此说明。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签发人:邝贤君
安医保函〔2022〕107号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 建 议 的 复 函



马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不强、人才队伍不完善、用药限制等问题仍普遍存在。针对以上情况,为鼓励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我们结合部门职能,一是逐步完善一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在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增加一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255项二是提高项目价格,在绝大多数项目价格提高同时,理顺基层医疗机构检验、诊疗、康复、中医等128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原来二级医院价格的75%提高到80%三是制定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政策,切实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和群众困难。

关于您提出的药品目录限制支付问题。目前药品目录统一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制定,专家们按照合理用药、科学管理、防范风险、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则,反复论证,严谨规范地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重点包括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类别的药品。对容易过度使用的药品,综合考虑其临床价值、临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费用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支付限定,限定范围中包括了医疗机构等级。同时明确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中、省药品目录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药品使用范围,不得将药品目录内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2022年4月起,省医保局开展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将“汉防己甲素”等29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范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试点药品费用时,均按照统一确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同时,将试点药品的支付范围修改为按照药品说明书支付,不再做限定支付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情况的调研,筛选出一些急需且必须的基层用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时,将基层医疗机构和患者急需且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范围或是纳入医药药品支付标准试点范围,放宽用药限制,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恳请您继续为我局和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