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市公安局定期搞好“公安开放日”的建议 | ||||||
编号 | 136 | 领衔代表 | 李辉忠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市公安局定期搞好“公安开放日”的建议
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党委领导团结全体公安干警通过不断深化“破小案、暖人心”工程,科学定位工作理念,创新完善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破解了安康发案多、破案少、起诉少、追赃难、深挖串并少、群众不满意等难题,有效打造了“安康模式”,叫响了“破小案、暖人心”的安康公安品牌。 据调研:“十三五”期间,安康市公安工作取得骄人成绩,2021年的全省“九率一度”测评,获得全省第一,充分说明群众对安康市公安工作肯定。尤其是安康破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与破小案、暖人心一起受到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表彰,先后被《人民公安报》《人民网》等中、省媒体宣传报道。但是安康公安机关取得成绩同时,还要理性的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客观的讲,安康公安与检法司比较,公安机关的宣传工作处在劣势,这是群众的共鸣,挖掘、总结、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定期搞好公安开放日条件已成熟。警示教育基地,公安文化墙,先进的刑事破案平台,科学的大数据手段,向科技要警力,这都是其他司法机关不能比拟的,但资源优势有待发挥。三是定期搞好开放日有利于促进工作。定期搞好开放日便于发现工作短板。虽然近几年公安人员素质有了大幅度进步,涌现出多名公安破案能手,优秀警察,但是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仍然是短缺,提高公安人员素质、规范办案是永恒的话题。四是定期搞好开放日是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是促进公安工作的助推器,实践证明:主动接受监督方面还有一定进步空间。以上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需要引起局党委、局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安康市公安局应当定期搞好“公安开放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宣传力度,新的一年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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