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市住建局人大意识不强的批评 | ||||||
编号 | 141 | 领衔代表 | 李辉忠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对市住建局人大意识不强的批评
2021年3月安康市第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结合安康“两个乱象”导致信访突出问题,李辉忠等九位代表在认真调研基础上,撰写提交了《关于破解建设领域招商遗留问题的建议》。要求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落实。提建议初衷是:化解信访积案,解决安康城区大桥路元辰国际项目颁发商品房预售证,依法保护建设单位和买房人合法利益。2021年9月9日在办理建议座谈会上,市住建局办理代表建议不积极,不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解决问题角度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并以各种理由将属于市住建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故意拖延不办,踢皮球。并拍着桌子说:“即使不当领导了,也坚决不能给该项目颁发商品房预售证......”。丧失了作为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基本素质。不能正确对待代表意见、建议,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也充分说明了住建局领导人大意识不强。 建议:安康市住建局应树立人大意识,尊重人大代表权利,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克服官僚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落实好,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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