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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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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安康市动物园、植物园的建议
名称 关于建设安康市动物园、植物园的建议
编号 146 领衔代表 李向阳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A
正文

关于建设安康市动物园、植物园的建议

 

休闲旅游产业作为颇具发展潜力的行业,早已进入党和国家政策支持的领域。近年来党和国家把立体生态型的休闲旅游产业等服务业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制订了一系列方针政策。

中共安康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中提出“坚定‘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发展总纲,坚持‘发展为要、创新为先、民生为本,生态立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发展路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追赶超越,加快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为安康今后五年的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路径。动物园、植物园建设是提高安康市生态、经济、文化、特色旅游、科技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和有力举措,对进一步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双碳目标和区域生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建成后将填补安康市没有动植物园的空白,提升整体城市形象。

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重新规划或依托现有景区建设具有陕南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动物园植物园,采取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市场化运作,推动生态旅游业加速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琳
安自然资函〔2022〕283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46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李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安康市动物园、植物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审议通过的《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要求,安康中心城区拟在九里湾片区新建一处植物园,用于美化城市景观,普及科学常识,提高城市品质,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延续城市总体规划关于植物园的建设思路,拟于九里湾片区规划中心城区植物园一处。

根据《动物园设计规范》(CJJ267-2017)要求,动物园选址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且占地面积不得小于50000平方米。由于已批准的城市总规暂未规划安康市动物园,且在编的安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集约高效利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新增用地重点保障已批准的十四五规划等重点项目,独立占地的城市动物园暂不适宜布局在安康中心城区,未来将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与您保持联系和沟通,欢迎对安康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