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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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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白河景观文化廊桥商业综合体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
名称 关于对白河景观文化廊桥商业综合体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
编号 195 领衔代表 邓华平 办理部门 市商务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A
正文

关于白河景观文化廊桥商业综合体建设

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白河县充分利用狮子山—纱帽山地理区位优势有效整合城市景观、水上景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策划实施了运动休闲生态公园—景观文化廊桥项目。该项目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思路,一期主要是对白河县城狮子山新区商业步行进行提升改造,建设融合景观文化、运动休闲、旅游观光、商贸购物、餐饮住宿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商贸综合体,着力打造白河首个综合商业中心。该项目位于白河县城狮子山新区,商业氛围浓厚,人流物流密集建成后对进一步提升县城形象品质,完善县城商业体系,繁荣城市消费经济,推进文城、景城、产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2020年,该项目被确定为市级重点项目,目前项目一期工程——文化廊桥主体建设已完工,正在实施商业综合体工程,计划2022年底前建成运营。 

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市场消费,2020年省商务厅、财政厅印发了《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0]51号),明确提出对促消费、商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等项目给予支持。今年,省政府又提出“实施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会展等服务消费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为破解该项目融资难题、加快推进项目建成发挥效益、促进白河县城商圈建设,建议市政府将该项目纳入全市促消费商贸综合体系建设,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商务局

签发人:陈磊
安商函94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5号 建 议 的 复 函



邓华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白河景观文化廊桥商业综合体建设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推荐2个省级步行街和4个夜间经济项目。项目待省级评审通过后,组织下达实施。

二、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采纳“建议市政府将该项目纳入全市促消费商贸综合体系建设,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专项资金给予支持”的建议。

工作计划:一是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白河景观文化廊桥商业综合体符合促消费类别项目支持范围,具体可在夜间经济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建设类别中择优进行申报。

二是由白河县经贸局在项目建设中进行重点关注,对照省级夜间经济、步行街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要求,在平常的工作中加大业务指导,并积累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三是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2023年项目申报指南下达后,我局将对照申报标准,与白河县经贸局等主管部门共同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结合企业实际,积极包装符合省级支持条件的夜间经济或步行街项目,并积极向省上推荐、申报项目,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扶持,促进带动白河景观文化廊桥商业综合体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