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红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关于您提出的《关于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提升 安康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建议》的提案非常中肯,有针对性,对我市农产品监管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安康市辖区综合执法队伍12个,有专职监管人员160人,139个镇办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按照监管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档案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监管效能,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镇(办)的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基本到位,检测室仪器设备均能正常运转。各项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已建立健全,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有效落实。科学制定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严格落实国家农产品定量抽检每千人1.5批次目标任务,通过现场抽样、监管、检测。上半年年,主要食用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未发生等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总遵循,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监管促发展、安全惠民生”理念,探索了“搭建一个平台、堵住两个源头、实施三大检测、建立四大制度、开展五项活动”的工作模式,围绕“源头监管一对一、农资监管备案制、生产监管标准化、质量监管追溯制、日常监管联创制”的工作部署, 推动农产品监管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一)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的要求,深入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以风险隐患、重点农产品的综合治理为导向,分品种制定了整治清单和绿色健康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意见,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建全辖区农药、兽药经营台账。重点围绕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半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36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598家次,立案3件,办结3件,涉及金额7082.5元。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现象,震慑了违规行为。
(二)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按照国家“双安双创”精神要求和我市“四级联创”工作部署,围绕“主体责任明确、监管执法有力、追溯体系全覆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全覆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全面推行”的目标,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稳步推进。安康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单位;二是对照《安康市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考核办法》,认真查漏补缺;三是积极服务指导宁陕县、紫阳县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两县均已完成创建方案的制定,并按照各项创建指标认真开展工作落实。
(三)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覆盖”管理水平。一是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工作的通知》,有效建立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构建了以“双覆盖”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康模式”;二是积极打造安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合格证管理升级版。以市级五大特色产业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四挂钩”等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审核确定了7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试点单位,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从最初的自我承诺、内部质量控制、委托检测,到今天的自我检验检测,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覆盖”管理质的飞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终端达到561家,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单位达到508家。上半年全市使用追溯二维码标识21000余份,开具各类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18031余份,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66.55吨。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总体部署,我们积极作为,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构建了“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以经营主体承诺制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截至目前,全市90%以上的主体已纳入信用体系管理。逐步强化了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营造了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明显提升了信用水平。全市评选20家产业收入稳定,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度高,有实力、信誉好、讲诚信、生产经营理念和技术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主体。我市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农业农村部上海会议交流。
(五)完善农产品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321”基层治理模式,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均实现网格化管理。对标“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加快推进标准化乡镇监管站建设,明晰监管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监督指导。
(六)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带动机制。针对我市农产品产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产品产业种植、养殖、加工等相关标准的指导力度,积极发挥标准化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指导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合作社+农户+标准”的模式,由点及面,建立实施规模化服务体系,形成“统、分”相结合的服务机制,制定基地管理办法、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产品质量追溯等制度,同时加强生产记录管理,规范生产管理,编制生产经营主体日常生产管理记录表、农药肥料采购登记表、农药肥料使用登记表等记录表格,详细记录生产管理内容和生产措施,加强农业投入品和日常经营管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七)加强舆论宣传。为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送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常识》等宣传,制作“明白纸”“挂历图”“口袋书”等,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按标生产。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五进”活动4次。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认识,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八)加大农业标准财政经费支持力度。为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发放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春秋覆膜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助等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同时加大对农民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经费补助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同时,为提供现代农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政府采取政策补贴、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整合资金向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集群聚集,整合推进优质茶叶、魔芋、生猪和渔业四大农业产业发展。推动安康富硒农产品产业兴旺,不断夯实农旅融合基础,坚持以建设新区美丽农业为目标,以稳定民生农业、发展特色农业、打造景观农业为方向,深化农业建设,建设民生、特色、景观类农业基地,建设绿色食品基地等。坚持以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重点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能力、激发内生活力。加快推进安康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先行区、乡村振兴先导区、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建设,有效推进安康富硒农产品产业发展。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吸收您的建议,切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坚持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培训,直接培训各生产企业和种植大户等各类人员,让绿色农业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二)积极引导农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了市级地方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极大地提升“富硒产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
(三)不断提升农业品牌的质量。为确保产品品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开展农产品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手段。加强标准制定和引导落实,制定和执行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地方标准,从而提升农产品品质。
(四)强化标准化试点示范作用。帮助指导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依托国家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标准化种植养殖,提升产品品质,打响“安康富硒”品牌,有效地改善了地域经济结构,实现精准脱贫,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五)持续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以“安康富硒”字号区域性地理商标为重点,加强商标注册工作,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名牌产品争创活动,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电台等媒体,扩大品牌宣传力度,对“安康富硒”字号农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安康农业名片,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及产品的竞争力,实现富农强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