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 | ||||||
编号 | 199 | 领衔代表 | 胡媛媛 | 办理部门 | 市民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
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衍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最为突出的是造成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环境不稳定,缺失父母关爱,缺乏有力监护,使他们难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心理障碍普遍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等。状况令人堪忧。 李克强总理强调,决不能让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随即,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强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作为西北部经济发展较薄弱的地区,在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农村留守儿童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留守儿童得不到家庭的有效监护,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情感缺失、关爱缺乏、保护缺位等现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还存在着有效覆盖不足、关爱程度不深、教育管理薄弱等问题。 一是学习状况不容乐观。于大多数监护人素质不高,对孩子的教育疏于管理,使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不容乐观。农村父母文化程度以小学居多,很难辅导子女功课,大部分教师认为留守儿童自律性较差并无人督促学习。 二是思想道德状况不容乐观。留守儿童由于远离父母,其心理和生理成长都面临着许多问题。据统计,历年刑事犯罪中,有近20%的青少年是这类孩子。留守儿童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价值观,没有父母的监管、引导,留守儿童在社交中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随机性和冲动性,极易流入一些社会闲杂人群中,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容易受到诱惑和不良影响而使成长偏离正常轨迹。 三是监护状况堪忧。据调查、留守儿童中多数由爷爷奶奶隔代亲人照看,尽管隔代亲人很高兴照看留守子女,但是由于体力、知识等原因感到吃力。难以尽到对孩子的教育责任,长期缺乏抚慰与关怀,缺乏亲情的关爱。孩子在生活上很难得到很好的照顾,很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成长。 四是导致心理问题。留守未成年儿童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认识,与此相关也带来一些烦恼和冲突,他们需要有倾诉的渠道,需要有人能告诉他们怎样正确对待这些问题,但由于父母在外,使得留守儿童缺少了起码的与父母交流的机会,这种情况长期积累,对于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建议: 1、制定出台对留守未成年人相关的关爱保护职责,落实家庭、校园对留守未成年教育、监护、关注、关爱责任。对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等重点对象的干预帮扶,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以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的留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作用,对留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普法学法等相关活动。并全面排查,切实掌握特殊困难留守未成年人的教育、生存、监护情况。定期定时对困难留守未成年人走访慰问。 3、加大对留守未成年人关爱的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采取以系列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抗挫折和困难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村委会应建立农村邻里管护网,做到每个留守儿童均有人照看,使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家庭、村委会和学校之间做到各负其责,及时沟通、及时了解、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从制度上形成对留守儿童的最坚强有力的保护网,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 |